来源:吕梁市统计局 更新时间:2016-03-31 10:07:00
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91元,增长7.7%。按常住地分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03元,增长6.6%;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93元,增长6.5%。城镇占调查总户数20%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272元,增长8.2%;农村占人口20%的低收入者收入2280元,增长12.6%。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91元,增长7.7%。按常住地分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03元,增长6.6%;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93元,增长6.5%。城镇占调查总户数20%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272元,增长8.2%;农村占人口20%的低收入者收入2280元,增长12.6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