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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梁市人民政府ds足球比分:印发吕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、山西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(吕政发〔2022〕8 号)

来源: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:2022-06-24

各县 (市、区) 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委、办、局:

现将《吕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、山西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

吕梁市人民政府??? 

2022年6月20日?????

(此件不公开)


吕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、山西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

为全面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按照 “疫情要防住、经济要稳住、发展要安全”重要要求,落实落细 国务院、山西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,着力稳增长稳市 场主体保就业,确保上半年“双过半”,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 目标任务。结合吕梁实际,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 推动财政政策落地见效 (13 条)

1.加大重点领域、重点产业支持力度。围绕ds足球比分:“双五”战  略, 支持煤、焦、铁、铝、电五大传统支柱产业内涵集约发展, 发挥支撑作用;推动氢能、白酒、新材料、非常规天然气、文化  旅游五大新兴产业成链集群发展,发挥引领作用。重点支持氢能、 白酒、铝镁深加工等核心产业链,培育奖补一批“链主”企业。 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10 亿元、50 亿元、100 亿元的“链主” 企业,申请省里给予分级奖励。市财政设立氢能产业发展专项 1  亿元。设立白酒产业发展专项 5000 万元,对当年纳入规模以上  统计的白酒生产企业,在省级专项资金补助 50 万元的基础上,  市级再补 50 万元,县级再补 50 万元。支持省确定的十大重点产  业链,培育特钢、高端装备、新能源、现代医药等链主企业,比  照享受相应资金奖补。(牵头单位:市工信局,配合单位:市财  政局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)

2.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。在已出台的制造业、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、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、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、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、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等 6 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、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 额退还基础上,将批发和零售业,农林牧渔业,住宿和餐饮业, 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业, 教育, 卫生和社会工作,文化、 体育和娱乐业等 7 个行业企业纳入政策范围,6 月底前基本完成 现行留抵退税政策涉及的存量留抵税额的集中退还工作。(牵头 单位:市税务局,配合单位:市财政局)

3.落实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减税政策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 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 50%减征“六税两费”。对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,减按 12. 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 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对个体工 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,减半征收个人所得 税。对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、天使投资人,按投资额 70%抵扣所 得税应纳税所得额。“个转企”办理土地、房屋权属划转时,对 符合条件的免征契税。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减免“免申 即享”。(牵头单位:市税务局,配合单位:市财政局)

4.用足用好专项债券资金。已下达的专项债券限额今年 6 月 底前基本完成专项债券发行,8 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。今年重点 筹划交通基础设施、水利、能源、保障性安居工程等 9 大领域专 项债券项目,提前谋划新型基础设施、新能源项目,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的项目储备。(牵头单位:市财政局,配合单位:市发改委)

5.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。市县两级财政力争 7 月底前将待 分配预算资金全部下达。强化结余结转资金动态盘活和统筹使 用,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,及时清理收回, 对结转资金中不按原用途使用和预计年内无法形成有效支出的 资金,收回调整使用。  (牵头单位:市财政局)

6.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。由市县财政和省再担保集团共同 出资 4 亿元组建吕梁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,争取政府性融资担保 公司于6月底前在全省首批挂牌。在落实担保费率统一降至1% 以下的基础上,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、餐饮、住宿、旅游行业 中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费率下降至 0.5%,逐步减少、 免除对小微和“三农”企业的反担保要求。对市级政府性融资担 保机构面向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“三农”以及战略性新兴产 业企业等业务,给予在保业务余额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。 (牵头 单位:市金融办, 配合单位:市财政局)

7.落实对服务业企业的支持政策。对年度新增的服务业调查 单位,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奖励,省市按 5:5 比例负担。对营业 收入在全省前 100 名的服务业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 业企业,根据贡献给予一定奖励;对年度营业额达到 500 万元的 新增限上住宿、餐饮、养老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励;对零售企业 数字化、智能化、连锁化发展项目,择优给予奖励。 (牵头单位:市发改委, 配合单位:市财政局、市商务局)

8.加大对中小企业、“专精特新”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的扶持。 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3000 万元,新入库四上企业奖励资 金 1000 万元,企业上市挂牌市级奖励资金 940 万元,科技研发 资金 900 万元,支持ds足球比分:股改挂牌上市、升规上限入统以及“专 精特新”企业发展。设立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,市级财政对 新登记个体工商户补助 500 元,县级财政配套补助 1500 元。(牵 头单位:市财政局,配合单位:市市场局、市工信局、市科技局、 市审批局、市金融办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,各县市区人民政府)

9.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。今年将预留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份额由 30%以上阶段性提高至 40%以上,公开招标标准 以下且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。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按最高支持数额执行。设立 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线上服务专区,免收政府采购文件费,减免政 府采购保证金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 会计记账等财务管理服务。(牵头单位:市财政局)

10.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。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 企业、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;对 餐饮、零售、旅游、民航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,养老保险缓 缴期限 3 个月,失业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 1 年,缓缴期限阶段性 延长至 2023 年 3 月,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。  (牵头单位:市人 社局,配合单位: 市财政局、市税务局)

11.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人员。采取“免申即享”发放模式实 施稳岗返还,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 30%提高至 50%。已按 30%比 例返还的,按最新比例补发到位。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 60%提 高至 90%。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县 (市、区) ,且受影响无法 全员到岗、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企业,按每名参保职工 5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。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培 训、安全技能培训、转岗转业培训等,按每人 300 元标准给予企 业补贴。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,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 业保险的,按照每人 1500 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。对新吸 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,每人给予 1 000 元一次性补助,超过 50 人的每人 1500 元;超过 100 人的每 人 2000 元。执行期限至 2022 年底。  (牵头单位:市人社局,配 合单位:市财政局)

12.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 按照初级 1000 元、中级 1500 元、高级 2000 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,申领条件放宽 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 1 年以上,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 最多不超过 3 次。执行期限至 2022 年底。  (牵头单位:市人社 局, 配合单位:市财政局)

13.延续升级自主减税政策。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两 次下调政策期限延长至 2025 年底。将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高 限扣减政策期限延长至 2025 年底。契税按省要求执行法定最低税率。顶格下调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,依法扩大企事 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 企业出租住房减按 4%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的适用范围。(牵头单 位: 市税务局,配合单位:市住建局, 市财政局)

二、 强化金融支持 (5 条)

14.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、货车司机及受疫情影 响人群等的金融支持。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受 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、货车司机贷款实施延期还 本付息,应延尽延,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 2022 年底。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、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 收入来源的人群, 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、消费等贷款, 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、延长贷款期限、延期还本等方式调 整还款计划。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,不单独因疫情因 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,不影响征信记录,并免收罚息。(牵头单 位: 人行吕梁市中心支行,配合单位: 银保监分局)

15.扩大普惠小微贷款面。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,按 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 2%提供激励资金。按照统一部署,将 商业汇票承兑期缩短至 6 个月。利用好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 工具,支持银行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,确保小微企 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。强化与征信、担保对接, 加大小微企业首贷、续贷、信用贷、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,对符 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优惠利率贷款。(牵头单位:市金融办,配合单位:市财政局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)

16.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向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倾斜。搭 建政银企平台,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水利、交通、物流等基 础设施重大项目支持力度。争取国家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 款,支持降碳减污重大项目建设。搭建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,提 高银企“线上+线下”融资对接效率。建立重点融资项目需求 库,引导银行机构推行限时办贷、联合办贷。(牵头单位:市金 融办,配合单位: 人行吕梁市中心支行)

17.发展股权投资体系。支持鼓励设立包括天使投资、风险 投资、私募股权基金、产业投资基金等在内的各类基金,形成覆 盖小微企业生命周期的基金体系。建立转型发展产业基金,引进 市股权投资的基金管理公司,启动运营吕梁绿色发展基金,广泛 吸纳民间资本,设立分领域市场化子基金,优化完善考核激励机 制,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效运行。(牵头单位:市金融办,配合 单位: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、市财政局)

18.推广使用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。市财政筹措 50 00 万元应急周转保障资金,对 2022 年按规定申请使用应急周转 保障资金的中小企业,免收资金占用费。(牵头单位:市财政局, 配合单位: 市金融办)

三、 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需求(9?条)

19.加快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力度。发挥专项债券和中央 预算内投资的引导作用,推动年度投资 379 亿元的 169 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,加强跟踪服务,优化简化审批流程,提高项目开复 工率和投资到位率。  (牵头单位:市发改委,配合单位: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)

20.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项目。加快县域小水网配套工程 建设与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等工程建设,推动投资 6 亿元的汾 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项目完成,投资 8 亿元的县域小水网工程主 体完工,开工兴县、临县等中部引黄县域小水网工程。主动对接, 争取将中部引黄主线工程与县域小水网交叉工程纳入中部引黄 骨干工程。  (牵头单位:市水利局,配合单位:市规划和自然资 源局)

21.推动交通基础设施落地见效。公路方面,加强资源要素 保障,重点推动总投资 753 亿元的静兴、祁离、汾石、离隰高速 公路建设,祁离高速 9 月复工,静兴高速年内通车,汾石高速年 内完成投资 20 亿元。优化审批流程,加快项目前期, 推动投资 149 亿元的国道 307 汾阳至晋陕界一级公路开工。新改建“四好 农村路”638 公里,建成黄河一号旅游公路 196 公里,形成投资 38 亿元。铁路方面,推进太绥高铁前期工作,加快编制预可研 报告,对接上级部门,协调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。(牵头单位: 市交通局, 配合单位:市发改委)

22.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。构建城市综合道路交通体系, 完善市区进出城快速通道,交通枢纽间互联互通,完成投资 6.6 亿元的文丰路拓宽改造工程。启动主城到新区快速路、新安大道等内外环建设工程,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,强化用地、资金等 保障要素,推进尽快开工。落实中央基建专项资金,对市区部分 老旧供水管网实施维护改造,推动柳林至市区长输集中供热工程 年内投用,新增供热面积 3100 万m。启动 185 个老旧小区改造 项目。 (牵头单位:市城管局,配合单位:市发改委、市住建局)

23.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。实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 试点。推进总投资 133 亿元的交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, 争取纳入国家《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 (2021-2035 年) 》“十 四五”重点实施项目,具备核准条件。开展“新能源+储能”试 点,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。  (牵头单位:市能源局,配 合单位:市发改委)

24.扶持平台经济发展。统筹省市资金 1 亿元,打造开发区 升级版、双创平台、特色商业街区、楼宇经济、特色专业镇、文 旅康养集聚区等“十大平台”,推动市场主体倍增。支持网络货 运平台发展,对接入交通运输与税务监管平台的互联网物流平台 企业给予财政、税收等扶持。对创建省级及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 业、数字商务企业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 给予一次性奖励;对每个乡村 e 镇给予 1000 万元或 2000 万元补 贴。(牵头单位: 市审批局,配合单位:市商务局、市发改委、 市交通局)

25.促进居民消费回暖。 围绕餐饮住宿、零售百货、家居家 电等领域,市县两级在首期 6000 万元政府消费券基础上,再增加 4000 万元,其中,市本级 1000 万元,县级 3000 万元。在城 区、集镇开放一批便民市场,延长特色商业街营业时间、开设夜 间营业专区,提升城镇“烟火气”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, 促进餐饮、零售、酒店、影剧院、网吧、景区等各类消费场景正 常经营。  (牵头单位:市商务局,配合单位:市城管局、市财政 局、市市场局、市城管局、市文旅局)

26.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。落实乘用车购置税减半及新能源 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。举办汽车下乡、以旧换新和展销活 动,开展汽车消费促进活动,对居民购买新车财政给予补贴。支 持新能源汽车、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设备建设。加快推进高速公 路服务区、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 (站) 建设。  (牵头单位:市 商务局,配合单位:市住建局、市城管局、市税务局)

27.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。将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 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 80 万元。各金融机构 在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执行最低首付比例 20%。对优质房地产 企业兼并收购出险和困难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予以金融 支持。优先保障租赁住房用地,加快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,解决 新市民、年轻人住房难题。实现房地产信息互联共享,方便职工 实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和提取。  (牵头单位:市住建局,配合 单位: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、人行吕梁市中心支行)

四、 保障粮食供应稳定 (2 条)   

28.推进粮食稳产增产。市级安排资金 6000 万元推动 20 万亩撂荒地(盐碱地)复垦改造、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农机补贴、 农业保险全覆盖等 10 项扶粮稳粮措施。及时兑现种粮农民农资 一次性补贴以及小麦、大豆、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生产补贴。(牵 头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, 配合单位: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)

29.促进生猪、食用菌生产。在重点县整合 50%以上涉农资 金用于生猪产业发展,加快推进 15 个生猪养殖重点项目建设, 年内全市生猪出栏产能达到 500 万头。重点对交口、中阳、临县 等地食用菌产业生产基地进行提质改造,扩大产能,年内食用菌 产量达到 1.25 亿棒。  (牵头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)

五、强化能源安全保障 (8 条)

30.完成煤炭增产保供。支持取得产能核增的煤炭企业在确 保安全的前提下,按照核增后产能组织生产,新增 1000 万吨先 进产能。依法依规加快煤矿手续办理,进一步简化审批许可,特 别是对列入保供名单的煤矿,实施全程跟踪督办服务,除因事故 或存在重大隐患等被责令停产整顿外,不得下达不合理的行政性 停产限产措施。(牵头单位:市能源局)

31.统筹煤电机组淘汰落后和“上大压小” 。落实全省煤电 机组“上大压小”政策,抓好 30 万千瓦级及以下煤电机组淘汰 落后和整合工作,替代在役、退役煤电机组,整合核准、纳规煤 电机组容量,推进实施“上大压小”“改小上大”煤电项目,依 法依规关停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煤电机组。 (牵头单位:市能源局)

32.加强全市电煤协调保障。建立健全电煤日报跟踪制度,

加强对燃煤电厂存煤情况动态监测,确保存煤可供满负荷发电天 数满足要求。落实电煤长期协议,依托市信用平台合同履约监管 系统,核查煤炭中长期不履约情况,确保热电企业平稳运行。协 调有关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重点工业企业合作,保障企业用煤需 求。(牵头单位: 市能源局,配合单位:市工信局、市发改委, 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)

33.加强大宗商品领域价格监管。严厉查处囤积居奇、哄抬 价格等违法行为;对大宗商品领域举报线索,严查快处。密切监 测煤炭、铁矿石、钢铁等大宗原材料市场态势,及时研判,落实 保供稳价政策。(牵头单位:市市场局,配合单位: 市工信局、 市发改委)

34.加快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并网。推进文水、方山整县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,并扩大试点;推动风电平价上网、存 量消纳,重点推动太岳交城义望铝合金厂智慧能源 30 万千瓦分 散式风电项目建设,实现就地消纳。(牵头单位:市能源局,配 合单位: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、市审批局,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)

35.推进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。努力简化临时占地手续, 推动临兴、石楼西、三交北 3 个区块达产达效,三交、柳林等区 块稳产增产,力争全年非常规天然气产量增幅达到 22%。  (牵头 单位:市能源局, 配合单位:市发改委)

36.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。制定《吕梁市氢能产业中长期 发展规划 (2022-2035) 》和《吕梁市氢能产业发展 2022 年行动计划》, 推进“气-站-运-车”全产业链发展,布局氢能产业化 应用示范项目。推进鹏湾氢港一期、交城美锦一期焦炉煤气制氢 项目建成投产,兴县天然气液化提氦制氢、天津锦美炭基板电解 水制氢等项目开工建设。布局建设 20 座加氢站,6-8 条氢能汽 车运输走廊,打造北方氢能产业基地。(牵头单位: 市工信局, 配合单位: 市发改委、市能源局,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)

37.提高能源储备能力和水平。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我 市煤炭储备设施建设。重点支持在煤炭生产集散地、消费集中地、 主要铁路运输节点等区域新建或改扩建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 力建设,完成全市新增静态煤炭储备能力 25 万吨以上。  (牵头 单位:市能源局)

六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(6 项)

38.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成本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经 营困难的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,实行用水、用电、用气等“欠 费不停供”政策,设立 6 个月的费用缓缴期,并可根据实际适当 延长缴费期限,缓缴期内免收欠费滞纳金。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 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,依法查处供水供电供气领域违规收费行 为。对 2022 年中小微企业的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 10%。在 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、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,对 中小微企业暂停收取各类保证金。  (牵头单位:市市场局,配合 单位:市审批局、市发改委、市住建局、国电吕梁供电公司、地 电吕梁分公司)

39.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。各类小微企业和个 体工商户承租市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办公用房、商 铺、门店的,免收 6 个月租金,并确保减免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。 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,通过适当减免或缓 交租金等方式,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。2022 年出租房产的 单位和个人为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的承租方减免租金,符合条件 的,免征减免房租 6 个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房产税。(牵头单位: 市工信局, 配合单位:市财政局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)

40.落实困难行业企业纾困政策。 争取省对道路客运一级站 100 万元、二级站 50 万元的补助资金。对农村客运予以补贴, 保障农村客运生存与发展。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 量保证金比例提高至 100%, 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 2023 年 3 月 底。继续执行吕梁市大宗旅游接待奖励办法。优化对文旅演出活 动的许可审批。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、会 展、集体性参观学习等活动的方案制定、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 承接。对住宿餐饮业,2022 年 6 月起至年底,减半收取餐饮、 住宿企业锅炉、锅炉水(介)质等检验检测费用。(牵头单位: 市交通局, 配合单位:市文旅局、市市场局)

41.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。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 链风险监测机制,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员工返岗、物流保障、产业 链上下游衔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。推广“点对点”运输、绿 色通道等经验做法,协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。加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“白名单”企业服务保障,推动上下联动、区 域互认。对 2022 年 6 月至 12 月期间“白名单”企业当月产值同 比增速达到 50%以上的,争取省级技改奖励资金。指导企业落实 落细常态化防控措施,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 环生产,原则上不停产。  (牵头单位:工信局,配合单位:交通 局、市商务局、市卫健委)

42.确保交通物流畅通。落实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要求, 未经允许,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、普通公路,严禁硬隔 离县乡村公路,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、铁路车站和民用 运输机场,严禁擅自关闭查封邮政快递营业网点。严禁限制疫情 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和货运车辆正常通行。对来自和进出疫 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,落实“即采即走即追”制 度。为进入ds足球比分:的外地客货运车辆司乘人员、快递员等提供免费 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。  (牵头单位:市交通局,配合单位:市卫 健委)

43.加大对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支持。布局建设市级示范物 流园区,争取专项债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。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 动,支持新建改造一批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。完善农村 三级寄递物流体系,对农村地区除县政府驻地镇和乡镇政府驻地 村以外的行政村的下行快件,予以差异化财政补贴。建设 28 个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。  (牵头单位:市发改委, 配合单位: 市商务局、市财政局)

七、保障基本民生 (4 条)

44.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。受疫情影响的企业, 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,到期后进行补缴。缓缴 期内,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,并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 贷款。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,经法定程序批准,可申请降 低缴存比例。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结合 实际合理确定范围,不作逾期处理,不纳入征信记录。政策实施 时限暂定至 2022 年底。(牵头单位:市住建局,配合单位:人 行吕梁市中心支行)

45.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。争 取省级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 亿元的奖励资金。对就业帮 扶基地,根据吸纳脱贫劳动力情况,最高奖励 20 万元。对帮扶 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,给予每人 300 元的一次性补贴,与 脱贫劳动力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,给予社 保补贴。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 1000 人以上且吸纳脱贫劳动力 30% 以上的,同等享受帮扶车间有关政策。由政府投资建设或产权归 集体所有且免费使用场地的,以及使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建成的 就业帮扶车间,吸纳脱贫劳动力、易地搬迁安置群众人数不低于 60%。重大工程建设、 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。合理 安排城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,对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比上一年 减少的,同时城镇人口增加的,本年度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在 原有基础上每人增加相应的面积,政策实施时限至 2022 年底。

(牵头单位:市乡村振兴局,配合单位:市人社局、市规划和自 然资源局、市农业农村局)

46.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。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 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,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。落实中央省 级财政下拨的救助补助资金,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,及时足额 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。适当提高城乡低保标准。落实受灾人员生 活救助,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针对性帮扶。落实残疾人两项 补贴,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71 元/人/月,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4 元/人/月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,保障疫 情期间正常就医需求,抓好米面油、蔬菜、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 供稳价。  (牵头单位:市民政局,配合单位:市发改委、市财政 局、市卫健委、市商务局)

47.统筹发展和安全。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,严防交通、建 筑、煤矿、燃气等方面安全事故。加大对私挖滥采的打击力度。 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(牵 头单位:市应急局,配合单位: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、市交通局、 市住建局、市城管局,各县市区人民政府)

八、加强组织保障 (4 条)

48.强化组织领导。ds足球比分:成立由市长任组长、各副市长任 副组长的稳经济工作专班,统筹推进国家、省、市稳经济一揽子 政策落地落实,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。各县(市、区) 也成立专门工作机构,建立工作台账,责任到人,确保一揽子政

策措施落地见效。市直各相关部门加强上下政策对接、资金对接、 要素对接, 提高精准性和操作性,用足用好政策。

49.开展精准调度。把稳经济的各项政策举措纳入各级领导 班子年终考核和“三个一”调度机制中,实行定期调度、台账管 理、督办通报机制,及时通报稳经济各项举措落实情况,协调解 决推进中的问题。

50.加强舆论宣传。各县(市、区) 、各部门第一时间通过 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,推送政策服务信息,不断提高政 策的知晓度和执行率。新闻媒体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 传解读,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抓落实的新进展新成效。

51.强化督查检查。紧盯政策落地,开展专项督查检查。重 点督查稳增长、稳市场主体、保就业、重大项目建设的政策落实 情况。对落实政策有力有效、成绩突出的,给予支持表扬,对落 实政策搞变通、打折扣、成效不明显的,严肃追责问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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